
1)氨液分离器内的气体流速不大于0.5m/s,其出液管截面积为进液管截面积的2倍。
2)氨液分离器内的液面与排管液面的高差(即静液柱高度),必须足以克服全部管道阻力,同时高差不宜过大,以免影响系统的蒸发压力,过小则会产生供液不足。克服管道阻力后的静液柱,应不超过下列规定:①33℃系统净压头应不大于5kPa表压;②28℃系统净压头应不大于6kPa表压;③15℃系统净压头应不大于12.5kPa表压。
在一般情况下,氨液分离器内液面应高于排管一根管子1.5m左右。
3)当几个库房同时使用一台氨液分离器时,必须设有液体和气体分配站,以便在排管阻力不均匀的情况下,利用节流阀来调节供液置。
4)由分配站至库房蒸发器的氨系统管道上,凡液体管道部分应防止“气囊”的形成,气体管道部分应防止“液囊”的阻塞。
5)蒸发盘管供液每通路的允许长度,压力降相当于饱和温度1℃。由直径为438mm钢管组成的冷却排管,每一供液通路的长度不宜超过120m。 |